[學士班] 113-2學期學生申請校內宿舍(舊生候補)公告
各位同學大家好:
113-2學期學士班學生申請校內宿舍(舊生候補)即將開始,請詳閱說明:
敬祝 學業順利
學生住宿服務組 謹啟
113-2學期學士班學生申請校內宿舍(舊生候補)即將開始,請詳閱說明:
- 申請對象:現未住於校內宿舍,且學生本人及父母自申請之日起前二年內未設籍臺北市或新北市板橋、三重、中和、永和、新莊、新店、樹林、鶯歌、三峽、淡水、汐止、土城、蘆洲、五股、泰山、深坑、八里等十七區者。
- 休學生可申請,惟遞補上入住宿舍時須為復學狀態。
- 現住BOT太子學舍者可申請,若遞補上校內宿舍提早與太子學舍解約,須依太子學舍住宿契約規定支付1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 現住校內宿舍但113-1學期住宿期滿者(學號B09、獸醫系學號B08、醫學、牙醫、藥學系學號B07以前者),113-2學期若有住宿需求,請先聯絡住宿組承辦人開通本次申請權限。
- 戶籍已更改但無法登入系統者,請聯絡住宿組承辦人,並請向教務處註冊組變更戶籍地址。
- 入住報到時須驗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須含戶籍遷移記事,若條件不符將取消住宿資格。
- 申請時間:113年12月11日(週三)上午10時至12月18日(週三)下午5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 申請網址:https://housing.ntu.edu.tw/waiting/index/id/1132
- 有下列情形者可列入優先順序,請於申請時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
- 身心障礙學生(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特教證明書)
- 低收入戶(檢附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免收住宿費,但須付押金。
- 中低收入戶 (檢附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 離島及原住民學生(檢附戶籍謄本)
- 外籍生、僑生及陸生(含外交人員子女)
- 申請時可選擇總區或城中校區之志願,若不願住至某一校區,請勿將該校區填入志願。
- 申請結果公告:113年12月20日(週五)下午2時公告候補序號於申請系統及住宿組網站。
- 各宿舍收費標準如下:https://osa_dorm.ntu.edu.tw/CID-3。(112-2學期起,行政院補貼本國籍學生校內住宿費,一般生補助學期宿費5,000元,中/低收入戶學生補助學期宿費7,000元,學期宿費將直接扣除補助金額。)
- 遞補作業將持續至114年4月11日止,申請網址可查詢個人候補序號及遞補情形。
- 113學年度起新入住之學士班學生,預計每年3月須參與續住資格抽籤,抽中者始得於次一學年度續住校內宿舍,未抽中者於暑住結束(114年為8月9日)須辦理退宿。
- 欲申請太子學舍者,請至太子學舍網站https://ntudorm.prince.com.tw 登記期中候補。校內宿舍與太子學舍可同時申請並候補,惟兩者皆排到房間時僅能擇一住宿。
- 申請相關問題請洽住宿組鄭小姐,連絡電話:(02)33662266、E-MAIL: fanting0310@ntu.edu.tw
- 跨性別同學如有特別住宿需求,請洽住宿組馮小姐,連絡電話:(02)33662266、E-MAIL: anhua@ntu.edu.tw
敬祝 學業順利
學生住宿服務組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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